至于那两个被他呛得说不出话的男生,非但没报复,反而对他挺客气。
连带着,对晓梅也客气了,她初赛落选也没嘲笑。
夏烽以为,是因为自己够硬气,毕竟尊严只在剑锋之上。
几天后才知道,是因为自己坐迈巴赫上学,他们看见了。
下午,夏烽看见那个人抱着篮球去上体育课,又在笑。
他有花不完的零用钱,却对这免费的微笑束手无策,唯有苦等。
想和邱语打球。
这个念头,如野草般在心里疯长。
夏烽想用一次接触,来坐实他所认为的感觉——只是欣赏邱语。
接触一次,拉近距离。
脱敏了,心就不痒了。
他有个很不错的斯伯丁篮球,牛皮的,也许能以此为契机搭上话。
“夏烽,你总往窗外瞄什么?跟大家分享一下?”
数学课上,班主任似笑非笑地责问。
夏烽回过神,低头看书。
很多双眼睛朝他扫过来,他很怕某个同学有超能力,看穿他的心,然后指着他说:他想看高三的邱语,变态!
他耳边响起篮球触地的“砰砰”
声。
许久,他才意识到,那是放大的心跳。
当晚,夏烽在家仔细擦拭篮球,酝酿开场白:“同学,我的球……同学,你觉得这球好吗?不不,太生硬……同学,你看我这球是不是有点变形,你试试?嗯,就这么说,特别自然。”
他甚至对镜练习了动作。
他会在邱语经过时,潇洒而自然地走近,拍两下球,再开口。
表情友善,却不是刻意讨好。
给对方这样一种印象:这个学弟的气质很特别。
他在脑中一遍遍演练,很晚才睡。
次日,夏烽把篮球带去了学校。
身上的校服,也是昨晚洗过烘干的。
他告诉同桌,放学要直接去专卖店保养篮球。
午休,他提着篮球去了食堂,理由则是:“感觉球变形了,想试试。”
吃过饭,同桌在球场试球,说感觉不出来,从回弹看挺正常。
“我觉得手感不对。”
夏烽一边运球,一边四处张望。
倒餐盘时,他看见邱语了。
以对方的吃饭速度,此刻差不多出食堂了。








